轉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除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外,其餘條文,行政院定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2-11-17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教官室 / 最新消息 / 校內活動 / 生活輔導組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相關處罰條例條文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69142 Post Views: 107相關內容【補助】111年第一次原住民族語認證測驗交通住宿補助2022-04-15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至監理機關掛牌後方能於道路行駛,以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受罰2024-02-27花蓮縣文化局「少年選書師活動」校內培訓報名開始啦!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