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公大樓一樓大廳展示空間提供辦理112年度所轄學校師生優良設計或得獎作品展覽案,如有意提供作品展示,(112)1月10日前依調查表格式填復教務處設備組staff13@gms.hlgs.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