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81相關內容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2023-01-06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推廣教育「加工出口區(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人員證照班」「科學園區保稅業務人員證照班」簡章2023-11-21終身學習中心113年第1期招生簡章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