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180相關內容轉知:花蓮市公所為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選舉工作事宜,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第五次招募)2022-10-26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案2022-12-30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並自111年9月8日生效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