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90相關內容為增進各機關同仁對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之瞭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數位課程,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選讀2025-08-20轉知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案2025-07-09「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第59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110年9月1日公評字第1102260151號令修正發布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