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58相關內容轉知國立中山大學推廣教育「基礎生物入門班第2期」招生簡章1份2024-10-1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年10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4-08-15轉知國教署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202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