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54相關內容推薦請頒114年衛生福利專業獎章者,請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國教署彙辦,逾期不予受理2025-02-08轉知國立台中教育大學114學年度研究所招生資訊2024-09-27轉知教育部「113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電子海報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