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92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The People Who Stayed:失落與悲傷情緒調適與支持》2日工作坊實施計畫2025-09-24轉知「桃園市112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2023-06-21轉知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舉辦「職場霸凌案件成立經驗分享與過程解析-遇上職場霸凌要如何自保?」線上研習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