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44相關內容檢送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3年第13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及原函影本各1份,請貴校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2024-05-10轉知「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2024-12-12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The People Who Stayed:失落與悲傷情緒調適與支持》2日工作坊實施計畫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