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46相關內容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2021-11-23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2022-10-05113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已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