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2-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資深優良教師0019339a00_attch6下載0019339a00_attch4下載法令修正1120215下載 Post Views: 51相關內容轉知「桃園市114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2025-06-1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大會館推出「雙11不無聊!師大會館陪你一起過」住宿優惠方案2023-10-26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業務案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