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高三】學期補考名單(更新考程與座號)與重修名單

【補考與重修名單】

生物兩科共用一卷,於第2節考試,請留意。

補考日期(5月10日)於學期初業已公告訂定,請自行參酌學年學分制與畢業條件衡量「出席與否」。(請參酌本公告下方公告資訊說明)

【應考說明】

  1. 補考試場:圖書館自修中心。
  2. 除「臨時緊急重大傷病及事故」或「法定傳染病」以外,補考不受理任何其他理由辦理請假,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與註冊組聯繫以利辦理「補行考試」。
  3. 應考時請務必穿著制服或運動服,應考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有相片之個人證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以供監考老師查驗。

【學年學分制與學習評量辦法】

認識自身權益,敬請詳閱下列說明:

  1. 補考名單為學期成績符合資格者(40~59分)且有辦理補考之科目,才會顯示在上述附檔名單內,轉組同學請依原班號查詢。(查詢其他各式成績與學期成績,請至https://shweb.hlgs.hlc.edu.tw/online/)
  2. 依評量辦法第九點規定,普通型高中目前採學年學分制,特殊生符合補考資格另有規定,新課綱自然科加深加廣學年學分制各校自訂,敬請同學自行詳閱相關規定與說明,以認識自身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