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112年5月24日制定公布之「環境部組織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織法」、「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組織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及「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定自112年8月22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7-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行政院1下載0087715a00_attch1下載0087715a00_attch2-1下載0087715a00_attch3-1下載 Post Views: 117相關內容轉知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4年度暑假教職員工各項國外參訪活動2025-05-21國立宜蘭大學辦理113年「宜起追愛情定蘭陽」單身聯誼一日遊活動實施計畫、行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轉知並鼓勵貴屬符合資格之單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2024-06-21轉知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202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