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112年4月26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條文,定自112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7-3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00219a00_attch1下載0100219a00_attch2下載0100219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46相關內容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業務案2024-05-17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案2024-04-18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2年11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鼓勵同仁踴躍報名參加。2023-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