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1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人具體事蹟簡介下載a09000000e_1120111949_senddoc2_attach1下載相關內容政令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除有同項但書情形者外,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另同條第2項亦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其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經公告或公開方式辦理之補助或交易,於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30日內,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俾利外界監督,杜絕不當利益輸送之可能。2022-02-24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更正2021-10-04轉知111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及推薦表乙份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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