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事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之聘用專業人員資格辦法」第1條、第2條,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1月17日以院臺經字第112104117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27Post category:無0166841a00_attch1下載0166841a00_attch2下載0166841a00_attch3下載相關內容富邦慈善基金會和台灣大哥大數位苗圃計畫,免費提供偏鄉孩子一年份myBook互動學外語,詳情洽註冊組2022-08-252023全國高中職暨大專校院創意競賽暨作品聯展2023-04-24轉知: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辦理EdYouth「科大前哨戰」線上講座活動202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