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1-16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184020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137相關內容「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114年11月21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9019號令修正發布2025-12-10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心聊癒,雲陪伴」單次視訊心理諮詢服務案2024-08-07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四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