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花蓮縣政府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一、本府為鼓勵本縣縣民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提升報考認證之意願,訂頒「113年度花蓮縣政府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歡迎踴躍申辦。

二、請於「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各項考試報名截止後10個工作天內,檢具申請資料親自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府(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97358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詳細資訊請參閱本處網站(https://hk.hl.gov.tw/首頁/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