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 (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以下 簡稱國旅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鼓勵同仁前 在本縣觀光消費一案,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5-07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a09000000e_1130046517_senddoc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166相關內容113學年度商借教師至本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2024-07-04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2022-10-05轉知「國立中山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校外遴選委員會公告」1份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