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5-15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說明:依教育部113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05002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a09030000e_1130060401_senddoc1_1_attach1下載a09030000e_1130060401_senddoc1_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15相關內容「113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簡章(含積分表)」1份,請查照。2024-05-22轉知「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計畫」及「放寬公務人 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懶人包圖卡各1份, 協請轉知並鼓勵貴屬同仁踴躍前往花東地區觀光消費2024-09-18轉知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徵求啟事202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