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5-15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說明:依教育部113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05002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a09030000e_1130060401_senddoc1_1_attach1下載a09030000e_1130060401_senddoc1_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36相關內容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113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即將開始報名,檢送招生海報電子檔2023-12-12內政部113年「幸福,來得真好」單身聯誼活動第6-10梯 次,訂於113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受理報名,鼓勵單身男女踴躍參加2024-06-04國立臺東大學113學年度二年制在職專班招生資訊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