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02-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00000E_1144200522_senddoc8下載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4200522_senddoc8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104相關內容「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2025-11-05有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其中「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延長辦理期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2022-07-04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