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部分條 文,行政院定自114年6月1日施行Post author:庶務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04-15Post category: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 / 總務處 / 總務處最新公告 / 行政團隊檢附教育部原函、行政院原函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14年6月1日施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下載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14年6月1日施行教育部函下載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14年6月1日施行行政院函下載相關內容【轉知】花蓮縣政府「114年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美計畫」高中(職)組、國中組甄選簡章2025-06-13113學年度【高三課程】重補修開課時程與選課說明2025-05-24【轉知】花蓮縣教育處114年08月年滿18歲學生機車安駕研習活動又來了!!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