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為簡化行政流程,公務人員擬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留職停薪,是否屬「配合國策」之要件,自即日起授權由主管機關本權責認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09-1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14186A00_di下載0114186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61相關內容轉知客家委員會補助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臺灣客語及少數族群語言政策國際研討會」2021-12-072024週五線上讀書會2024-08-27轉知「新竹市114學年度市立數位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