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為簡化行政流程,公務人員擬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留職停薪,是否屬「配合國策」之要件,自即日起授權由主管機關本權責認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09-1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14186A00_di下載0114186A00_ATTCH1下載相關內容轉知花蓮縣政府「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2024-11-06轉知:花蓮縣花蓮市會111年度表揚愛心模範教育人員實施要點(申請日期至111年5月18日截止)2022-05-0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政策,協助宣導家務及育兒分工觀念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