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第7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535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教學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10-30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教師進修來文-2025-10-30T144827.940下載A09030000E_1145405359B_senddoc5_Attach1下載A09030000E_1145405359B_senddoc5_Attach3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七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90相關內容【轉知】「ESG碳權交易管理師教師研習課程」,敬邀教師踴躍報名參加。2025-06-09數位學習教學策略工作坊2024-03-11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辦理「112學年第二學期線上讀書會」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