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3下載 Post Views: 314相關內容轉知花蓮縣教育會辦理115年度青春健走暨結合政令宣導活動實施計畫2026-04-25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專輯電子檔,業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之「歷年得獎專輯」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請查照。2024-01-05轉知國立宜蘭大學訂於114年6月14日(星期六)辦理114年「宜愛之名 蘭情有約」單身聯誼第二梯次活動,目前尚有女性名額(全程參加每人補助新臺幣1,350元)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