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宗旨:為提倡文藝風氣,激發學生寫作潛能,特舉辦文學創作比賽。
二、主辦單位:圖書館。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家長委員會、花女教育基金會
四、參賽資格:本校在學學生。
五、徵稿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星期四)止。
六、組別及字數:共分短篇小說、散文及新詩等三組。
短篇小說:以5,000字以內為原則。
散文:以3,000字以內為原則。
新詩:30行之內。
七、獎勵辦法:
各組取前三名,並擇優錄取佳作兩名,由學校頒發獎金與獎狀,以資鼓勵。(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者,得從缺。)
八、獎勵內容:
(一)短篇小說:
第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獎金2,5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佳 作:獎金1,000元,獎狀一張。
(二)散文:
第一名:獎金2,5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獎金1,600元,獎狀一張。
佳 作:獎金800元,獎狀一張。
(三)新詩:
第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獎金1,6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獎金1,200元,獎狀一張。
佳 作:獎金600元,獎狀一張。
九、交件方式:詳見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第26屆花女文學獎實施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