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教署為規劃114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請惠予推薦教師至本署服務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2-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5407133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407133_senddoc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66相關內容轉知國立臺北大學辦理「臺灣台語語能力認證輔導班」課程2025-02-27112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及籌備處主任遴選簡章2023-05-25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