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69相關內容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3學年度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招生資訊(海報如附檔)2023-12-01為配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強化行政中立觀念,請同仁上網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數位課程。2022-06-23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