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75相關內容轉知有關內政部111年「愛情不期而遇」單身聯誼活動,第1、2、3梯次訂於111年7月11日至7月20日受理報名2022-07-18轉知「海外臺灣學校111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2022-03-11檢送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13年度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選拔實施要點1份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