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花蓮女中114學年度國語文競賽

  1. 宗旨:為提高本校學生國語文程度,增進語文表達能力,並遴選下學年國語文競賽選手提早進行培訓。
  2. 比賽日期:115年4月13日(一)及4月15日(三)
  3. 比賽地點:學藝大樓、圖書館、自修中心、演說教室
  4. 比賽項目及題目,如附件。
  5. 參加人員:高一、二各班採自願報名參加。
  6. 評審人員:由本校相關科目任課教師擔任。
  7. 繳交報名表後無故退賽者,愛校服務3次。
  8. 報名時間:4月7日(二)中午12:30截止,請將報名表繳交至教學組。

各比賽項目第一名學生代表學校參加花蓮縣語文競賽,獲得花蓮縣語文競賽第一名代表參加全國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