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高三課程】重補修正式開課與繳費說明

【繳費說明】

  1. 電子繳費單製作完成後,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繳費。無重大不可抗力之理由,逾期未繳交重補修費用,重補修成績不予登錄。
  2. 如有以下列情形,不予退費:
    1. 未注意衝堂致缺曠過多、選課後無重大理由全程未到課。
    2. 重複選到「已經取得學分的科目」,重修及格不會重複授予學分。
    3. 畢業條件缺「選修科目」學分,選到「必修科目」,重修及格授予學分,仍無法畢業。
    4. 畢業條件缺「必修科目」學分,選到「選修科目」,重修及格授予學分,仍無法畢業。

【正式開課與選課名單】

為方便校園管理與安全,重補修上課期間,請穿著花女制服與運動服為原則,進出校門依門房規定辦理。

國立花蓮女中114學年度校園配置圖

【重補修課程說明】

  1. 今年重修後仍無法達到畢業條件怎麼辦?
    114學年度應屆輔導延修學生(學號2字頭)最晚至117年8月為止;
    113學年度應屆輔導延修學生(學號1字頭)最晚至116年8月為止;
    114學年度輔導延修學生(學號0字頭)最晚至115年8月為止。
  2. 為何沒有高一二的課程?本梯次只開設高三課程,高一二將在7月中旬辦理。
  3. 重補修請假規則與學期間方式相同,無法出席時自行向授課教師請假,惟事曠合計達科目開設時數三分之一時,成績以零分計算。科目開設節數與請假節數如下:
    24節課,僅能請假7節;18節課,僅能請假5節;12節課,僅能請假3節;9節課,僅能請假2節;6節課,僅能請假1節;3節課,不能缺曠。
  4. 無重大不可抗力之理由,缺曠未出席課程時,不予辦理退費。

【畢業條件與就讀大學疑慮】

  1. 畢業條件只要滿足102必修學分、40選修學分,總學分合計150學分即可新課綱真的已經沒有核心學分問題,詳見:https://www.hlgs.hlc.edu.tw/office/office01/group02/rebuild/
  2. 依據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符合資格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簡言之:

    尚未升學的學生,未來可以報考各項考試,可以報名大專院校(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目前在學的學生,各大專院校(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不得以未取得畢業證書為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