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931A號令廢止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5931BA0C_di下載0125931BA0C_ATTCH6下載 Post Views: 28相關內容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東區分區中心暨花蓮區駐點服務學校111年度專案輔導助理第二次甄選面試名單2022-04-07「行政院及所屬中央、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人事派免令電子化措施」,將於112年3月31日至112年6月29日試辦,請查照配合辦理。2023-03-29檢送「114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簡章(含積分表)」1份202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