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931A號令廢止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5931BA0C_di下載0125931BA0C_ATTCH6下載 Post Views: 49相關內容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1年10月、11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2-09-06轉知「新竹縣111學年度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簡章」(如附件)一份2022-04-21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查照轉知。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