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31946a00下載0031946a00_attch7下載0031946a00_attch8下載相關內容轉知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案2025-07-09內政部113年「幸福,來得真好」單身聯誼活動第6-10梯 次,訂於113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受理報名,鼓勵單身男女踴躍參加2024-06-04文化部辦理「2024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 」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