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修正內容,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2-08-05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學務處 / 校外活動 / 生活輔導組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係有關汽車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1)。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係有關汽車安全帶使用及機車載物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之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相關內容英國西英格蘭大學舉辦台灣區「2024英國國立西英格蘭大學台灣區英文寫作大賽」2024-01-11社團法人慧治教育協會辦理【金質歷程盃】全國高中職學習歷程檔案增能.徵選活動2022-05-18轉知:台灣玩具圖書館協會辦理《112木育玩具創作競賽-第八屆金趣咪獎》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