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修正內容,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2-08-05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學務處 / 校外活動 / 生活輔導組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係有關汽車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1)。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係有關汽車安全帶使用及機車載物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之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 Post Views: 305相關內容輔英科技大學辦理「四技申請入學場次視訊說明會」2023-03-10國立清華大學「清華紫荊一日營宣傳活動」2024-01-31【轉知】「TIARA 高中半導體微課程教材教師研習 會」,請教師報名參加。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