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8994a00下載0128994a00_attch1下載0128994a00_attch2下載 Post Views: 124相關內容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2024-06-20112年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強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及專書閱讀」工作圈活動2023-05-12為招募優質公務人才蔚為國用,茲檢送公務人才招募宣傳海報電子檔2024-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