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下載 Post Views: 22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發布案2022-05-31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1年10月、11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2-09-06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四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