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下載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有關教育部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2025-03-14轉知: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基金會辦理111年度寒假教職員工各項專業知能及自我成長研習活動2021-12-21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202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