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社會大眾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助限制」之規定,監察院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動畫短片,請參考運用。Post published:2023-03-14Post author:人事主任
銓敘部令以,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且毋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惟各該專業管理法律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且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7條、第14條及第16條等相關規定,請參閱。Post published:2023-03-06Post author:人事主任
1國教署所轄之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提供物理科教師1名及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提供園藝科教師1名,供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使用。2.教師如有意願申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由該教師之現職服務學校檢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無誤後,於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影本(為A4格式)核章簽署「與正本相符」及加蓋驗證者職名章,交由申請者於112年1月3日(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達或送達本署(以郵戳為憑),並電洽本署承辦人確認,逾時不予受理。若因相關資料及證件不齊致權益受損,由申請者自行負責。Post published:2022-12-22Post author:人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