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並自111年7月18日生效,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2-08-1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客語第六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修正對照表下載客語第六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修正總說明下載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檢送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第五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2022-03-30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1年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輔導班」非學分班招生簡章,敬請參閱。2021-12-07轉知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2學年與國家文官學院合作辦理「公務學程學分班」之課程招生資訊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