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以,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且毋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惟各該專業管理法律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且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7條、第14條及第16條等相關規定,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3-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影響公務人員填寫訓練需求調查因素研究」線上調查問卷宣傳文宣2023-04-27轉知交通部觀光局臺灣旅宿網「優宿專區」提供旅宿業優惠住房方案2021-11-2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大會館推出「雙11不無聊!師大會館陪你一起過」住宿優惠方案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