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0-0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政風宣導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25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2461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轉知。 Post Views: 89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並自113年10月4日生效案2024-10-14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稱教師支持中心)114學年度第1學期「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2025-08-26轉知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