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0-0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政風宣導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25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2461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轉知。 Post Views: 123相關內容轉知:考選部國家考試簡介等2021-12-30轉知:有關內政部110年「愛在有你的城市」單身聯誼活動,第11至第13梯次訂於111年1月24日至2月2日受理報名2022-01-26轉知「115學年度臺東縣立蘭嶼高級中學校長遴選簡章及申請表」各1份202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