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0-0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政風宣導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25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2461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轉知。 Post Views: 63相關內容轉知114年度各師資類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開班資訊1份2025-06-04「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全國認證報名自4月10日起至6月9日止,請同仁踴躍參加。2023-04-12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申請防疫隔離假及因應措施一案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