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至監理機關掛牌後方能於道路行駛,以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受罰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4-02-27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各監理機關聯絡窗口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懶人包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QA大集合 (111年)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41656029相關內容賀!!103班蔡忻容同學榮獲第十九屆更生日報盃數學大賽高一組銀牌。2023-11-22113年「響遏行雲絲竹室內樂聯合音樂會」2024-12-12教育部國教署「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落實交通安全課程(騎乘安全課程)師資增能研習實施計畫」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