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至監理機關掛牌後方能於道路行駛,以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受罰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4-02-27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各監理機關聯絡窗口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懶人包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QA大集合 (111年)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41656029 Post Views: 68相關內容「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3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2192A號令修正發布2025-08-12第四屆全國高中生文學獎2025-09-16欣「閱」花女─4月共讀推薦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