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至監理機關掛牌後方能於道路行駛,以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受罰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4-02-27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各監理機關聯絡窗口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懶人包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QA大集合 (111年)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41656029 Post Views: 192相關內容112學年度英語演講、作文及英文單字競賽成績公告2023-10-16交通部公路總局「駕駛人手冊」運用及推廣2023-07-05「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5年5月27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6507號令修正發布2026-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