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至監理機關掛牌後方能於道路行駛,以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受罰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4-02-27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各監理機關聯絡窗口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懶人包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QA大集合 (111年)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41656029 Post Views: 102相關內容【藝青3號】花蓮女中—街舞/嘻哈饒舌 體驗課,歡迎踴躍報名2025-09-05112年「速比爾全國學生騎車安全防護裝備創意短片競賽」活動辦法2023-02-08111學年度校內停車位申請及上放學家長接送動線說明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