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為簡化行政流程,公務人員擬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留職停薪,是否屬「配合國策」之要件,自即日起授權由主管機關本權責認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09-1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14186A00_di下載0114186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3相關內容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2年度各項週休二日自我成長研習活動,歡迎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逕向基金會報名2023-10-18轉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4年「老派約會」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海報各1份2025-04-25轉知:花蓮縣花蓮市會111年度表揚愛心模範教育人員實施要點(申請日期至111年5月18日截止)202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