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0-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09375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09375_senddoc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223相關內容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案2022-12-30轉知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114學年度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2024-12-02「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202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