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0-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09375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09375_senddoc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34相關內容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2024-01-08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3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說明及申請表各1份2023-12-19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至國教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請有意願人員至人事室登記(以校內課務為優先考量)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