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29相關內容「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該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2022-07-29轉知花蓮縣花蓮市教育會辦理「114年感恩9月教師節健康促進宣導活動」2025-09-17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推廣教育「AEO優質企業供應鏈安全專責人員證照班」、「加工出口區(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人員證照班」「科學園區保稅業務人員證照班」簡章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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