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3260_senddoc2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5相關內容客家委員會「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事宜,歡迎踴躍報名2024-01-25113年花蓮縣推動文化藝術暨生活美學~皮革創意研習營2024-05-30轉知國立東華大學115學年度博士班、碩士班暨碩士學位學程甄試招生資訊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