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7-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82513a00下載0082513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107相關內容轉知: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0條,業經原住民族委員會以110年12月7日原民社字第11000711181號令修正發布2021-12-21轉知國立台北教育大學114學年度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日間學制教育政策與管理碩士班、教育政策與管理博士班2024-11-14函轉客家委員會為加強客語公共服務及營造客語友善環境,請位於該會公告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學校(含機關館所),對外服務應具備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之能力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