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7-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82513a00下載0082513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28相關內容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3年度各項自我成長研習活動,敬請將本活動訊息公告並轉知貴校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逕向本基金會報名2024-05-17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衷心工作坊》系列活動2024-09-05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及第100條修正條文202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