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高一二(含高三)重補修開課時程與選課說明

有關重補修任何疑慮,科目開課時程、費用請洽教學組(121),學分數、畢業疑慮請洽註冊組(122)

線上選課延後至7月28日(四)17:00前為止

逾期不再受理

【開課科目與日程】

勘誤(藍色字體):補修美術、補修化學-探究B、所有日程有8/1-2的課程

【重修】科目不及格未取得學分時,得申請重修,成績最高以及格分數登錄,不及格實擇優登錄。

【補修】因轉組、轉出資優班等原因,應修習未修習之必修科目,應補修,成績以實得分數登錄。

本次開課的課程中有「補修」課程,若妳屬於「重修」者而仍有意選修時,成績依規定以重修方式登錄,上課節數則無論人數多寡皆比照”補修專班節數”(即學分數*6節)及缺曠標準,部分課程採實體授課,請審慎選課。

今年「高三未取得畢業資格」需要重修的學生,若所有開設課程無任何可選修之課程,請逕洽教務處。

【選課注意事項】

線上選課網址:https://forms.gle/UAvCWymCswCNFEbF9

  1. 線上選課自即日起延後至7月28日(四)17:00前為止,逾期不再受理。
  2. 請務必清楚選修科目是否已經取得學分,重複修習已有學分之課程不予退費。
  3. 選課的科目請留意是否有衝堂的問題,選課前請務必自行檢視時程表後避開。
  4. 繳費單製作完成後,另行通知領取與繳費。

【繳費注意事項】

  1. 繳費單製作完成後,另行通知領取後繳費。
  2. 無重大不可抗力之理由,逾期未繳交重補修費用,重補修成績不予登錄。

【重補修開課與修習說明】

  1. 本次重補修課程採行線上授課形式,重修班選修人數不到5人時不開,正式開課後請留意公告資訊。
  2. 學分數可能不影響畢業條件,但課程會影響升學考試成績,仍希望同學能把基礎打好,後續的課程才能有效學習。
  3. 重補修,開設為專班時每學分至少開設6小時(節),自學輔導至少開設3小時(節)。部分科目預設為專班,若選修人數不到15人時,改為自學輔導。
    以「英語文第二冊4學分」為例,預設為專班,開設4天,每天6小時(節),共24小時(節)。若遇選修人數不足,則改為自學輔導,開設時數縮減為前12小時(節)。
  4. 重補修請假規則與學期間方式相同,缺曠達科目開設時數三分之一時,成績以零分計算。科目開設節數與請假節數如下:
    • 24節課,僅能請假7節;18節課,僅能請假5節;12節課,僅能請假3節。
    • 9節課,僅能請假2節;6節課,僅能請假1節;3節課,不能缺曠。
  5. 無重大不可抗力之理由,缺曠未出席課程時,不予辦理退費。

【畢業學分】

新課綱實施後,其畢業條件如下:

  1. 課程綱要規定應修習之部定及校訂必修科目,未修習者應補修。
  2. 普通班畢業條件只要滿足102必修學分、40選修學分,總學分合計150學分即可;3個資優班畢業條件另有規定。
  3. 新課綱真的已經沒有核心學分問題,畢業學分與資優班規定詳見:https://www.hlgs.hlc.edu.tw/office/office01/group02/rebuild/

【就讀大學疑慮】

  1. 依據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符合資格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2. 簡言之,若無法於應屆取得畢業證書的同學,符合同等學力資格時,仍然可以報考就讀大學(四技)校系。
  3. 相關規定詳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