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修正內容,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2-08-05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學務處 / 校外活動 / 生活輔導組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係有關汽車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1)。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係有關汽車安全帶使用及機車載物相關規定及懲處(如附件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之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下載 Post Views: 25相關內容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辦理2023「超越自己幸福 繪愛~Love to Draw~學習障礙者聯合畫展」2023-06-28「雷切機械手臂實作」教師研習工作坊,請踴躍報名參加。2024-05-10「人工智慧技術及應用人才培育計畫」,將進行人工智慧高中職進階人才培育導師(mentor)制度培訓學員徵選,敬請師生踴躍參加。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