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8-19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a09000000e_1110078647_senddoc1下載a09000000e_1110078647_senddoc1_attach1下載相關內容轉知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2022-07-18檢送「111學年度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及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籌備處主任遴選簡章(含積分表)」1份2022-02-11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永續治理與地方創生」國際學術研討會 與「第22屆人力資源發展國際研討會-數位化時代跨領 域、文化及世代人力資源發展」國際學者圓桌論壇實施計 畫202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