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參加司法考試及法院實習,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疑義一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10-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44491a00下載0144491a00_attch1下載0144491a00_attch2下載相關內容檢送銓敘部就110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1053781671號令所稱「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情形之補充解釋函及令影本各1份2021-09-14國立花蓮女中110學年度下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輔導科)2022-04-1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