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113年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者,請於113年1月29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至人事室以利彙辦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1-25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010957a00_attch1下載0010957a00_attch2下載0010957a00_attch3下載0010957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轉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931A號令廢止2021-10-21轉知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該校)教師研習中心執行教育部補助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資訊2025-07-02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