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性轉學】111學年度花蓮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一年級適用]

簡章

申請資格及條件:

凡原畢業於花蓮區各國中,現就讀花蓮區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年級學生(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用技能學程及適性輔導安置、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申請日期與程序:

  1. 校內報名: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9日(星期四)止。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 應繳文件:(若無法自行列印申請表件,可至教務處領表)
    1. 經家長(監護人)同意簽名之申請書(如簡章附表一之一)。
    2. 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含高中職適性輔導相關資料,
      如簡章附表二),其內容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等輔導。
    3. 讀書計畫,如簡章附表一之二(以 A4 格式繕打,內容至少包含轉學動機、補
      修學分規劃、在校學習規劃及未來規劃等)。
    4.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各次期中考(或定期評量)個人成績單(面談時繳交)。
    5. 獎懲紀錄表(面談時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