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2-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下載 Post Views: 68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2022-08-19轉知社團法人臺灣點一盞燈社會關懷協會擬舉辦【愛情婚姻心理學〜愛能長久嗎?】公益自我成長線上課程2025-05-02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相關資訊及宣導媒材202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