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以,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且毋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惟各該專業管理法律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且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7條、第14條及第16條等相關規定,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3-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Post Views: 33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檢送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4年度衷心工作坊9月場次實施計畫2025-08-20轉知台電東部發電廠同心園地辦理「與你一起潭場戀愛」單身聯誼活動,因遇颱風環流大雨影響,延期至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2024-10-25為加強宣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中央選舉委員會製作2支電視廣告及1支網路影片,請參閱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