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以,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且毋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惟各該專業管理法律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且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7條、第14條及第16條等相關規定,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3-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Post Views: 63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2023-02-03轉知台電東部發電廠同心園地辦理「與你一起潭場戀愛」單身聯誼活動,因遇颱風環流大雨影響,延期至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2024-10-25國立東華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創新創業管理組113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資訊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