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0-0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政風宣導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25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2461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轉知。 Post Views: 43相關內容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相關資訊及宣導媒材2025-09-03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2025-11-26轉知彰化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114學年度碩士班推薦甄試招生入學資訊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