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11-1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0159014a00_attch1下載0159014a00_attch2下載0159014a00_attch3下載0159014a00_attch4下載 Post Views: 15相關內容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請賡續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乳癌、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2025-02-08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幸福有晴天」單身聯誼活動實施計畫1份,轉知並鼓勵符合資格之單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2024-04-25轉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114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入學資訊2024-12-06